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要求,经核查,“昆明新金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等1843户企业未参加2012年度工商企业年检、未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公示2013、2014年度的企业年报,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1843户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现将1843户企业的名单予以公告,请名单中企业持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前往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处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地址:昆明市滇池路38号3楼320室,电话0871-64154306)。
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