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doc);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说明: 1. 申请人是指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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