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18-07-23 点击:
呈贡区“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政策依据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完成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呈政办发[2018]64号)、《行政许可法》、《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 三、受理条件 无前置审批的新设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申报材料 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承诺书。 注: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申报材料参照该类企业新设立申报材料。 五、办理程序 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受理(不予受理)设立(开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含入网证)、税务发票、银行开户回执。